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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闻

杭州酒店消防验收重点检查项目有哪些?

酒店消防验收重点检查项目
4.1 建筑防火与结构安全
4.1.1 耐火等级与防火分区
酒店建筑的耐火等级直接关系到火灾发生时的结构稳定性和人员安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酒店建筑的耐火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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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酒店(建筑高度大于 24 米):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应符合规范要求。例如,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 小时,承重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50 小时,疏散楼梯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50 小时。
多层酒店(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宜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层数不应超过 2 层,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000 平方米。
防火分区的划分:酒店的防火分区划分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对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高层酒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1500 平方米;对于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多层酒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2500 平方米。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按规定增加 1.0 倍。
防火分隔措施
  1.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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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 用于疏散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关闭
  • 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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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4.1.2 防火分隔设施
酒店内的防火分隔设施是阻止火灾蔓延的重要屏障,验收时需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管道井防火封堵: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 小时的不燃性构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 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 2-3 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 100 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作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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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选型、安装位置、控制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 小时,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玻璃幕墙防火措施: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当玻璃幕墙跨越防火分区时,应在楼板处设置水平防火带,其高度不应小于 0.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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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酒店内的装修材料应符合消防要求。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酒店的顶棚应采用 A 级不燃材料,墙面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难燃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 B2 级的可燃材料。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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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安全疏散系统
安全疏散是酒店消防安全的核心,验收时需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疏散楼梯间
  1. 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要求:
  • 高层酒店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
  • 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 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 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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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10 米,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 1.20 米。
安全出口
  1. 酒店内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1.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 米。
  1. 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 米,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疏散距离:酒店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对于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30 米;对于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不应大于 15 米。当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疏散距离可增加 25%。
疏散指示标志
  1. 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 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 20 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 10 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 1.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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